供暖時間少一個月,供暖費應該怎么算
供暖費繳納對象 用戶與供熱單位簽訂合同的,由合同約定的交費人支付采暖費。 未簽訂合同,由房屋所有權人或承租政府規(guī)定租金標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支付采暖費。 采暖費由用戶所在單位負擔的,單位應當負擔。 ·采暖用戶為維護自身權益,對供熱單位的服務監(jiān)督,應簽訂書面供熱采暖合同。 如果供暖合同對繳費時間有約定的,應依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收取;在本市推行的供熱采暖示范合同中,約定了采暖費繳費時間是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。 (用戶未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熱用熱合同的,按事實供熱采暖合同關系,也應當在上述時間內(nèi)交納采暖費) 如果供暖合同對繳費地點有約定的,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。 如果沒有簽訂供暖合同或者供暖合同對繳費地點沒有約定的,采暖用戶應主動在繳費期限內(nèi)到供暖單位指定的地點繳費。
這個費用您有權可以不繳納,房子出現(xiàn)裂痕您應該去找開發(fā)商,讓開發(fā)商給您解決問題。而且您買的房子是自采暖還是集中供暖的啊!如果是自采暖您就更不用去交供暖費了,因為自采暖的房子都是自己花錢取暖的